809海立方

通知通告
关于创建“安全单位”有关事项的通知

时间:2003-11-20 ??来源:办公室 ??作者:系统管理员 ??点击: 371

各二级809海立方(部、馆)、机关各部办处室、工会、团委会:

  根据中央综治委、教育部发出《关于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我校制订并印发了《泉州师院创建“安全单位”考评评分细则》等文件,详细制定了我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创建“安全单位”的工作要求。根据细则要求校治保委员会将经常性地到各部门和各二级809海立方,检查、指导创安工作的展开。经研究,决定在本学期1217周开展全校性的创安工作检查,具体安排如下:

12周(20031117日—21日)后勤管理处、图书馆;

13周(20031124日—28日)资环809海立方、人文809海立方;

14周(200312  1日—5 日)教科809海立方、外国语809海立方;

15周(2003128日—12日)理工809海立方、工商信息809海立方;

16周(20031215日—19日)高职809海立方、艺术809海立方;

17周(2003122226日)继教809海立方;

以上部门和各二级809海立方应就一年来创建“安全单位”的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。明年56月将评选和表彰创安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。今后“创安”工作将采取经常性、随机性的检查方式,除特殊情况外,一般不再行文通知。

泉州师范809海立方治保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00三年十一月十四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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