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2021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(第三批)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宗旨
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《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》精神,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(第三批)申报选题,着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,深入解读“七一”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思想、重大观点、重大论断,深化理论研究阐释,把我们党百年奋斗的成就贡献、经验启示、伟大精神研究好总结好,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、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,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理论支撑。
二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(一)申请人条件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;
2.熟悉我省省情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、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,学风优良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;
3.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(含)领导职务;
4.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;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;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;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;
5.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(申报截止日前,省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,可以申请)或被撤项项目负责人(自撤项之日起5年内)、已获得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(第一批、第二批)预立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;
6.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申请人,不得申报;
7.《活页》文字表述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项目申请人,取消参评资格。
(二)申请单位条件
1.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;
2.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;
3.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,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,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。
三、选题要求
1.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(详见附件)进行申报,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。
2.阶段性成果应当围绕课题指南,选择一个研究角度、方法,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。
四、资助额度
6万元
五、立项方式
1.预立项: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,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,确立为预立项项目。
2.正式立项: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,并列为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,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。
(1)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《福建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成果要报》(投稿邮箱:ghbcgyb@163.com)的;
(2)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《政研专报》《调研文稿》(投稿邮箱:jyfj2017@163.com)的;
(3)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《福建改革财经情况》(投稿邮箱:fjggtx@163.com)的;
(4)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(含)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;
(5)项目阶段性成果在《人民日报》《光明日报》《经济日报》和《求是》杂志刊发的;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