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“放管服”精神,简化采购流程,提高采购效率,更好地服务我院的教学科研工作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货物和服务采购审批报销工作的通知》(财务〔2020〕2号)、《泉州师范809海立方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管理办法》(泉师资〔2022〕6号)、《泉州师范809海立方货物和服务自行采购实施细则》(泉师资〔2022〕7号)、《泉州师范809海立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实施细则》(泉师资〔2021〕4号)、《泉州师范809海立方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》(泉师实设〔2022〕6号)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